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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沽院]汉沽检察院认真传达贯彻全市政法系统宣传舆论工作推动会议精神

时间:2018-07-18   作者:   来源:  

  7月16日,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传达贯彻全市政法系统宣传舆论工作推动会议精神。

  一是全文传达,学懂弄通。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若宽同志全文传达了市政法委关于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实施细则和《表彰2017年全市优秀政法新媒体的决定》,重点对市政法委书记赵飞同志的讲话进行学习领会。提出:以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为新起点,进一步强化检察宣传舆论工作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借鉴复制大会交流单位有益做法,与表彰的优秀单位对标聚焦,查找自身不足与短板,在学懂弄通会议精神和赵飞同志讲话上下功夫、用气力,保证正确的检察宣传舆论工作政治方向。

  二是健全措施,以制推动。健全完善本院检察宣传舆论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天津市检察机关涉检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14条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任务和市院关于信息工作、新闻宣传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本院贯彻落实政法委宣传舆论工作的细化实施方案,建立院党组主导、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司法改革措施、突发案事件、极端案事件、敏感案事件和综治维稳“五大领域”,引导社会舆论、处置涉检舆情,形成组织有力、措施务实、重点突出、快捷高效的监测、分析、研判、处置工作格局。

  三是压实责任,确保实效。成立以“一把”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宣传舆论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把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宣传舆论工作推动会议精神纳入党组主体责任,按照“分级负责、人人担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解责任、压实责任。建立以办公室、政治处专职网评员为主体,各部门兼职网评员为辅助的网评员队伍,利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天津政法、“长安剑”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努力打造自主宣传舆论平台,树立良好汉检形象。对于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产生不利影响的,严肃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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