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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了企业,也挽救了我”

时间:2022-05-1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检察院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既挽救了我的企业,也挽救了我本人,通过这个案件也让我充分认识到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以后,我会不断强化合规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做大做强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回报社会!”日前,河南省宜阳县检察院办结一起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面对承办检察官的回访,该公司负责人杨某感激地说。

  据悉,这是河南省检察机关办结的首起采取第三方监管方式开展的企业合规案件。

  今年初,宜阳县检察院办理了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多次到企业实地走访,耐心对企业管理人员宣讲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目的、内容和意义,使涉案企业充分认识到合规整改的重要性,自愿申请开展合规整改,主动聘请熟悉相关业务的律师拟定合规计划。经过对合规计划认真审查,检察机关依法启动企业合规工作程序。

  宜阳县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抽选该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接受委托具体负责该企业合规监管事宜。第三方组织采取实地勘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对涉案企业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经过为期两个月的考察,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一致认为涉案企业履行了合规承诺,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并出具了合规考察报告。

  “我们全程参与了监督评估工作并跟踪回访,确保了合规整改落地落实。”宜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争辉向记者介绍,3月10日,该院组织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企业合规整改情况、拟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犯罪嫌疑人杨某汇报了企业开展生态修复及合规整改的成效,接受了听证员的询问。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致同意对涉案公司和杨某不起诉,并对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严管厚爱”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高度肯定。随后,该院依法对该公司和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5/t20220510_13839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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