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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从快从严办理一批涉疫犯罪案件

时间:2022-04-2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龚某提起公诉。4月7日,龚某采用伪造居委会证明、虚构货源信息等方式,在两个小区微信群内组织团购,骗取团购费用共计4.6万余元。嘉定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张某经与某公司商定后,利用该公司名义与梅陇镇政府签订保供协议并提供相应产品。随后,张某采购11万份生猪产品运至梅陇镇集中保供点,在物资发放过程中,居民陆续反映该批猪肉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镇政府随即叫停该批物资的发放。公安机关日前已立案侦查,并对张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闵行区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疫情防控期间,高某使用他人食品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并大幅抬高价格对外销售,部分食品进货和销售的差价率高达437%,累计销售175万余元,非法获利150万余元。日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静安区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该案。

  

  李某甲伙同弟弟李某乙使用修图软件,伪造数份印有上海市相关行政机关公章的防疫车辆通行证以及防疫生活物资保障企业证明,用于运输、贩卖蔬果牟利,并提供给他人使用,在上海市运输、销售物资。日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青浦区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

  近期,上海市检察机关对假借社区团购之名实施诈骗、销售伪劣保供产品、哄抬物价非法经营、伪造防疫车辆通行证等一批涉疫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办理。

  (徐蕾蕾/文 姚雯/漫画)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4/t20220425_13780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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