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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网店店主挽回15万元损失

时间:2022-04-2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现在我又找到了新的供货商,相信不久网店就会重新走上正轨。”日前,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永接到网店店主赵军(化名)打来的电话。

  15万元损失如数追回,一场“假潮鞋风波”渐渐平息,赵军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们卖的鞋怎么回事?平台鉴定了几次都是假货,我要举报!”2020年7月下旬,赵军的网店陆续收到买家的投诉和退货申请。一个月后,越来越察觉不对劲的赵军就鞋的质量问题联系该批货物的进货方吴鹏(化名),处理售后事宜。

  “之前一直合作得很愉快,虽然出过一些小问题,但他们处理都很到位。”赵军说,“这一次不管我怎么说,他都不肯露面,后来才得知他已经离职。”协商无果后,赵军选择报案。2020年8月17日,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对此立案侦查。

  经查,自2019年起,赵军就一直从吴鹏所在的潮牌店进货,这期间供货联系人为吴鹏。随着炒鞋市场越来越热,潮鞋的销量紧俏,产品供不应求。2020年7月,吴鹏为了扩大自己的供货量,谋取高额利润,便私下联系了卖假鞋的李某(另案处理)进货。收到赵军转账支付的15万元货款后,吴鹏便将购进的180双“潮鞋”批发售出,共计违法所得8万余元。经鉴定,该批潮鞋均为假货。

  2021年2月28日,该案移送到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张永审查后认为,吴鹏明知对方销售的是假冒商标的鞋,仍购进来批发给网店,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这批高仿鞋已经被全部收回并销毁,但是我们不能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也要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在了解到吴鹏经济能力尚好且具有偿还能力后,张永对其耐心释法说理,促使其主动退赔了赵军购置假鞋损失的15万元货款,并主动向商标被侵权方某品牌公司赔礼道歉,取得其谅解。

  2021年8月2日,经九龙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吴鹏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4/t20220426_1378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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