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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检察:“感谢你们没有让我继续错下去”

时间:2022-04-23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检察官,我们这有一个社区矫正对象监控轨迹突然消失了,电话也无人接听……”近日,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接到电白区某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电话。值班检察官接到报告后,立即汇报。电白区检察院第一时间联合区司法局成立联合工作组迅速介入调查。

  

  

  

  调查发现,失联的社区矫正对象是陈某某。

  陈某某因犯诈骗罪被重庆市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2021年4月29日在电白区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022年3月11日,陈某某通过手机完成报到后就再也联系不上,而这天距离其矫正期满仅剩一个月。

  “眼看矫正期限就要满了,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失联?”这一反常举动让检察官心生疑惑。

  为了全面掌握情况,联合工作组迅速前往陈某某家开展走访调查。调查过程中,发现陈某某家属不愿告知陈某某的行踪,也未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和相关线索。

  

  

  

  对此,检察官从法理、人情等多个方面对陈某某家属进行释法说理,希望家属帮助规劝陈某某尽快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次日傍晚,传来陈某某到司法所报到的消息。检察官连夜走访,进一步了解陈某某失联的原因。

  然而,陈某某却不肯接听电话,拒见工作组。无奈之下,工作组再次对其家属释法说理。陈某某终于出现在工作人员面前,主动说明“躲起来”的原因。

  

  

  

  原来,陈某某的朋友借用其车辆参与打架致人轻微伤,被害人通过车辆找到陈某某要求其赔偿损失,但陈某某表示自己并未参与打架,借车时对车辆用途也并不知情。事后,陈某某因担心被牵连,将手机关机,不敢与工作人员见面。

  了解清楚情况后,检察官先对陈某某释法说理,再劝导其主动到派出所解决车辆涉及的纠纷问题。陈某某听后,表示会及时前往派出所说明情况,协商解决纠纷。

  

  

  

  按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若存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或面临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对此,检察官对陈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陈某某也因自己的失联行为付出了代价——受到“警告”处罚。

  “感谢你们及时把我找了回来,没有让我继续‘错’下去。”陈某某向工作组表达了谢意,并表示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204/t20220412_36226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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