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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替同名商人背了锅

时间:2022-04-2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正义网讯(记者 蒋长顺 通讯员 安剑)近日,湖北省安陆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汪琳接到该市孛畈镇村民王名君打来的电话:“我的银行账号已经解冻了,生活也恢复了正常,正忙着春耕生产……”

  2021年11月18日,正在武汉某建筑工地打工的王名君的手机上收到了银行卡被冻结及安陆市法院的执行信息,法院判决王名君偿还原告罗女士6万余元货款。看到信息,王名君一头雾水:谁是罗女士?哪来的6万元货款?对于一个农民工来说,6万元是巨款,王名君心急火燎地从武汉赶回安陆,到法院打听情况,这才得知自己陷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莫名其妙成了被告。

  王名君是个农民,农闲时外出打工,农忙时在家种田,从来就没有与人合伙做过生意,也不认识罗女士。满腹委屈的王名君来到了安陆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汪琳接待了他,耐心听他倾诉。

  简单分析后,汪琳初步判断,王名君可能被张冠李戴了。该院决定受理此案,并迅速派员调查。原来,在安陆市区开钢材店的罗女士与经商的王名君(与农民工王名君同名同姓)产生了合同纠纷。2020年10月10日,罗女士一纸诉状将商人王名君告到法院,要求其偿还货款60302元及全部诉讼费用。

  诉状中,罗女士虽然提供的被告住址、联系方式是准确的,但与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前往公安机关查询商人王名君的个人身份信息时,一时粗心,误将农民工王名君的身份证号码和出生日期记下并提供给了法院。

  2020年10月,法院受理此案后,向商人王名君的居住地址邮寄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也电话通知了商人王名君。但开庭时,商人王名君没有参加庭审。法院于2020年11月12日缺席审理了该案,并于次日作出民事判决。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采用了罗女士起诉时提供的错误信息,从而导致判决书上被告的身份信息有误,农民工王名君阴差阳错地被判决向罗女士支付6万余元货款。该判决生效后,罗女士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冻结了农民工王名君名下的银行账号。

  查清原委后,今年1月18日,安陆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上述错误予以纠正。1月20日,法院向该院作出书面回复,随后作出民事裁定书,更正错误。(涉案人员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4/t20220420_1375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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