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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湾:建成新疆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时间:2022-03-04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徐志康 张红娟)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探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春节前夕,由新疆沙湾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会同该市妇联、关工委、法院、公安、教科局等单位,联合成立了新疆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近日,沙湾市三道河子镇林场社区率先和该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联系,联合开展了“返乡大学生走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检察开放日活动。

  40多名返乡大学生和中小学生走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他们跟随检察官的引导和讲解,兴致勃勃地参观体验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法治教育基地、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远程接访室、心理疏导中心等功能区,观看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拍摄的宣传视频。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幅幅鲜明的图片、一段段生动的文字,加上检察官生动细致的解说,为参观者打开了一扇扇“法律之窗”。随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负责人张红娟检察官以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为主线,重点讲解了家风建设、亲子关系、青少年成长等家庭教育内容。

  返乡大学生张苗苗对张红娟说,“谢谢红姐,今天的活动很有意义,深受教育和启发。我想当一名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和大家一起努力,让更多家庭的幸福指数越来越高,让整个社会越来越和谐。”

  林场社区书记潘慧慧说,听说检察院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学生和家长们都很感兴趣,纷纷向社区建议,想过来参观体验。希望今后更多开展关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婚姻家庭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张红娟介绍说,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背景下,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的又一次积极尝试。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将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支撑,会同有关部门,试点在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面向社区公开选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志愿者,颁发“社区家庭教育顾问”聘书,组织他们走进社区开展家庭教育“一对一”指导服务工作。

  (原标题:沙湾市检察院建成新疆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家庭教育之旅”打开“法律之窗”)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3/t20220301_5461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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