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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联合对四十余家住宿经营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2022-02-25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查组在酒店询问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月14日,山东省阳谷县检察院未检办联合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各辖区派出所对县域四十余家住宿经营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实地督促住宿经营者时刻绷紧未成年人保护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活动中,检查组通过查阅各酒店、宾馆的《旅客住宿登记簿》《访客登记管理簿》,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一人登记,多人入住”、违规容留未成年人入住、访客登记落实不到位等安全隐患。同时,检察干警还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住宿经营者应当履行的强制报告义务等相关规定向住宿经营者及工作人员现场普法。

  针对检查出现的登记不规范、核实义务不到位等问题,检警双方现场对经营者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向宾馆、酒店发放了阳谷县检察院统一制作的“未成年人住宿”警示牌以及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宣传海报,以执法带动普法,引导住宿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增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今后,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等主管机关的协作配合,定期督导检查,严厉打击宾馆、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行为,促进旅馆业合法规范经营,从源头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更有力的检察履职助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2/t20220222_5452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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