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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长乐区:发出督促家庭教育指导令

时间:2022-02-25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爸,我刚发了工资,给全家人都买了新衣服。”日前,小杨(化名)回到家中,将刚买的新衣服送到了父亲老杨手中。这是小杨靠自己劳动所得给家人买的第一份礼物。

  2021年8月,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玉芳工作室”收到一起案件:17岁男孩小杨多次通过“拉车门”盗窃。经初查,小杨在初中就辍学了,父母因家境贫寒而忙于生计,放任小杨独自在外生活。虽然也找到过工作,但小杨觉得受工友歧视,一气之下辞了职。没了生活来源后,他开始频繁盗窃。

  在外生活期间,小杨结识了小美(化名),两人谈起恋爱。2021年5月,两人的儿子出生了。儿子出生后,小杨决定踏踏实实过日子,但没过两个月,儿子的奶粉钱又难住了他。抱着侥幸心理,小杨选择了“重操旧业”。

  在全面审查案件后,是否要对小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考题。虽然小杨有多次盗窃劣迹、无固定收入、有一定的再犯可能性,但考虑到小杨还是未成年人、有个婴孩还需要照顾,且多次盗窃总金额仅100余元、已全部退赃退赔,认罪悔过态度较好,检察官认为认知教育和行为纠偏是对小杨及其家人的最优选择。几经商讨后,检察官决定给小杨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2021年8月26日,该院依法对小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对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小杨与老杨同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该院依托“玉芳e站”小程序对父子俩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促,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指导。

  “谢谢检察官,请你们相信我,我一定会改过自新的。”小杨深深地鞠了个躬,郑重承诺道。

  结合小杨的实际情况,检察官委托社工、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帮教、心理辅导,重点帮助小杨做好就业规划,引导小杨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很快,小杨找到了工作,成为一名便利店收银员。现在,他不仅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与同事相处得也很融洽。

  在检察官、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共同帮助下,小杨与家人关系渐好。工作之余,小杨就在家照顾儿子。“赚钱虽然辛苦,但我心里踏实。”小杨如是说。鉴于小杨在帮教期间表现良好,2021年11月9日,长乐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小杨还不满18岁,他自己也还是个孩子。如何更好地去抚养照料婴孩,需要更多人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今年春节前夕,检察官与社工带着年货前往小杨家,了解其生活近况及需求,为小杨详细讲解了孩子需要申报户口的流程,并指导老杨帮助小杨对今后的家庭教育进行初步规划。

  看着小杨一家其乐融融地准备年货,检察官感到非常欣慰。“感谢检察官给我们一家三代一次机会,今后我们会继续学习,经营好家庭。”老杨说。

  (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陈艳妮 陈叶)

  (原标题:“今后我们会继续学习,经营好家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2/t20220224_545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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