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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案后回访送信心

时间:2022-02-1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我们厂里的工人都是附近乡村的群众,在家就近务工既能增收还能照顾家里。如果企业垮了,我们只能外出务工,大家现在很迷茫。”老王忧心忡忡地说。近日,承办检察官来到老王所在的企业开展“回访”活动,了解企业的生产难题。

  老王就职的企业是河南省淮滨县王家岗乡的一家乡镇企业,主要生产建筑模板和机械外包装箱。2017年8月至2021年9月,该企业负责人丁某先后向多家企业(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票面金额4%的好处费。2021年9月,丁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抓获。2021年10月,该案移送淮滨县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

  丁某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丁某是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丁某被羁押后,企业几度面临停产。鉴于丁某认罪态度良好,且愿意退还犯罪所得,其社会危险性较小。同年10月22日,经公开听证征询意见后,该院依法对丁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虽然对丁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但临近年关,工人们因担心企业老板涉罪不能正常经营,部分工人谋划着年后外出务工。“只要老丁积极主动退赃、认罪认罚,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不会影响工厂的经营,乡亲们年后还能就近务工!”承办检察官的一番话让大家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大家放心,我以前是法律意识淡薄,为了扩大经营,才打起了歪主意,现在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积极退赃,尽自己最大努力和大家一起把厂子经营下去!”丁某坚定地说。

  据悉,淮滨县检察院还针对乡镇企业法治意识薄弱现状,走进周边企业,开展合规风险考察和送法活动,从源头避免企业违法犯罪情况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1/t20220129_13438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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