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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限男性?检察机关督促纠正

时间:2022-01-1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拟建立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真没想到,我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利用公益诉讼制度为维护妇女就业权益先行作为。姐妹们,我们一定要为县检察院点赞啊!”日前,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妇联召开年末恳谈会,市人大代表、吕玉兰纪念馆馆长王玉婧对临西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督促整治就业性别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给予高度评价。

  

  近年来,临西县检察院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发现并办理一批关涉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2020年3月,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新浏览县政府网站时,发现某局发布的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中,规定招聘对象为本县户籍男性。他认为,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这则招聘公告,完全将女性排斥在外,违反了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损害了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

  经过初步调查,该院认为县人力劳动资源部门怠于履行劳动监察职责。同年5月,经河北省检察院、邢台市检察院批准,该院对此立案调查,后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送达《关于加强劳动监察的函》,要求其切实履行劳动监察职能,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简章进行审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某局此次违法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一事,督促整改或者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挽回影响,依法招聘。

  这起“督促整治就业性别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被评为河北省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也给予充分肯定。

  河北省人大代表、临西县东留善固村原党委书记吕廷祥说:“就业性别歧视,挫伤了妇女参与工作的积极性,损害了妇女平等就业的权益。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社会意义重大,而且体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担当,彰显为民情怀,应该点赞!”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201/t20220111_35258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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