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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侦破案件2704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85个

时间:2021-12-2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记者从公安部12月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2704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8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68名,其中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22名,追缴各类文物6.1万件。

  在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的协调指挥下,各地公安、文物部门密切协作,先后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0余名,追缴文物1.4万件。近期,江苏无锡江阴市三级公安机关联手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3”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打掉一个盗掘宋代墓葬的全链条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安徽安庆潜山市三级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5·31”系列盗掘古墓葬案,一举破获盗掘、倒卖等案件78起。

  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始终把追缴珍贵文物作为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断链条、挖金主、追文物,成效明显。专项行动追缴的文物中,一级文物73件,二级文物375件,三级文物3827件,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江苏无锡江阴侦办的“4·3”特大文物案,共追缴瓷器、漆木器、金银器等各类文物1100余件,其中两件宋代龙泉窑瓷器是一级文物,十分稀有珍贵。安徽安庆潜山破获的“5·31”系列盗掘古墓葬案,追缴各类文物1696件,其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90件。四川乐山夹江县公安机关破获了“2017·8·20”庞坡洞摩崖造像被盗4年的积案,10尊被盗割佛首全部追回。

  工作中,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协同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了办理文物案件的司法解释,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提供了法律、信息、证据等各方面的支撑。在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的全力打击、严密防范下,文物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全国文物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2019年下降了20.15%。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112/t20211214_13205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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