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院:20户村民自愿撤诉了
时间:2021-12-1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图为行政争议化解现场。
2021年6月,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20户村民与行政机关在检察环节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一起涉及人数众多的行政争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20户村民的房屋位于临城县火车站107国道西侧。2020年11月,该车务段铁路沿线整治工作启动,要求当地村民将铁路沿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拆除,20户村民房屋在规划范围之内。同年11月30日,该县住建部门牵头将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20户村民认为行政机关的拆除行为证据不足,在实施拆除前未作出行政决定,未履行催告义务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亦未告知法定的诉讼权利,属于程序违法。2021年4月9日,20户村民将行政机关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认被告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临城县检察院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土地执法领域案件,且存在化解可能,遂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该案中,虽房屋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章建筑,但拆除过程中对房屋内物品造成不同程度损坏,实质争议是对损害物品的赔偿问题。
对此,承办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多次走访案件当事人,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现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就赔偿标准、方式、金额等达成一致意见。20户村民自愿撤回了起诉。
此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该院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的生动实践,是做强行政检察工作、不断深化诉源治理、提升办案质效的一次有益探索,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112/t20211210_3468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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