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世琦决定逮捕
时间:2021-12-1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世琦(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世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112/t20211209_5384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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