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舆:公益诉讼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时间:2021-12-1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张红旗 李国启)近日,河南省平舆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县城西环路附近路段实地察看,发现路面上不再有驾校教练车了。
今年8月,平舆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在西环路(333省道至丰产路)段、丰收路、鸿业大道3条路段上,平舆驾校的教练车在交通高峰时段仍进行训练,对道路行车安全造成很大隐患。经调查,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平舆驾校教练车的就有6起,已经严重危害了道路安全。平舆驾校教练车未按照规定时间训练,是造成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今年10月9日,平舆县检察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10月29日,该院向县公安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责令平舆驾校按照规定时间、路线练车,并加强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平舆县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加大路段管控力度,严查不按规定时间练车行为。经整改,平舆驾校再未出现在禁止时间段练车的现象。
(原标题:路面上的驾校教练车不见了 河南平舆:公益诉讼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2/t20211209_5383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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