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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构建能源领域生态司法保护新模式

时间:2021-12-1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倪建军)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丰富,能源产业是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对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领域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企业转型”新模式。

  今年8月,陕西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做好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煤炭、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储存、运输和净化加工过程中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13类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行为作为监督重点。9月,该院又召开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邀请与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相关行政机关、中央驻陕企业参加,就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企业转型”新模式,共同推动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达成共识。

  此外,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延安市检察院、榆林市检察院与甘肃省庆阳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出台《跨区域石油污染防治及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实施办法》,部署开展油田污染专项监督活动;宝鸡市检察院制定“双碳”公益诉讼五年行动方案,重点针对大气污染、矿产资源开发、节能减排等9方面违法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同时组建了3500名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拓宽案件线索来源。2019年1月至今年9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1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10件。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2/t20211209_5383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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