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聚焦违法用权建章立制
时间:2021-12-1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贺增国)“聚焦违法行使检察权行为,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陕西省检察院日前印发《内部制约监督工作办法》(下称《办法》),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果建章立制,构建规范高效的检察内部制约监督体系。
《办法》明确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重点对6种情形案件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听取检察官报告案件进展及处理情况。主要包括:疑难、复杂、敏感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可能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政法机关形象和执法司法公信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与上级院类案处理结果不一致的;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对案件处理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反映检察官有违法行为的。
《办法》还对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受理、登记、纠正、记录、通报以及责任追究等提出明确规定,要求检察机关发现违法行使职权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包庇;检察机关对投诉、举报反映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应当建立登记和及时分析制度;检察机关对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发生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并存入司法档案,有关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内部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2/t20211209_5383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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