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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年前的土地登记错误被纠正

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姚雯/漫画

  “32年了,登记错误的土地使用证终于被撤销了。”近日,年过八旬的袁某云在得知湖南省慈利县自然资源局已将纠正后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交由婶子胡某妹后,坚持要来张家界市检察院,向办案人员当面表示感谢。在该院的努力下,虽然袁某云申请监督未被支持,但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他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

  2012年,袁某云意外得知,自己借给叔叔袁某焕使用的猪栏屋旧址居然在1989年就登记到了叔叔名下。震惊之余,因为叔叔已经过世,他便以婶子胡某妹家强占其宅基地为由,踏上了上访维权之路。该案历经县国土部门、信访部门等多家单位处理仍未解决。

  2015年10月,袁某云起诉至县法院,要求县政府撤销1989年8月为袁某焕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以袁某云的诉讼请求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袁某云不服,向张家界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经审查后认为,袁某云的诉讼请求确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决定不支持袁某云的监督申请。同时又认为,该案历经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处理,仍然不能定分止争,且矛盾复杂尖锐,不能简单凭一纸《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就算完成工作,应按照最高检组织开展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要求,主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遂将该案报送至湖南省检察院。省检察院将该案列为全省重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随后,承办检察官开展了全面调查取证,调取法院案卷、调取县国土管理局地籍档案、现场勘验、走访知情人。经调查查明,县政府误将袁某云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登记在了袁某焕名下。2020年9月,张家界市检察院向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土地使用权错误登记予以更正。

  今年7月,张家界市检察院收到县政府的整改情况反馈,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经过现场调查、听取相关当事人意见、拟定方案、登记公示,重新核发了新证,并已派专人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交给胡某妹。至此,困扰袁某云多年的烦心事彻底画上了句号。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112/t20211201_13156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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