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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院:油条铝残留量超标?检察建议促进食品安全监管

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油条是北方人的“大众早餐”。河北省正定县检察院在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监督中发现,辖区内多家小餐饮经营者为使油条口感酥脆、膨松个大卖相好,在加工炸制过程中超量添加泡打粉、明矾等含铝的食品添加剂,致使油条中的铝残留量严重超标。

  

  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油炸面制食品进行监督检查。

  据有关专家介绍,国家标准规定油条等膨化食品铝残留量不得超过100毫克/千克。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人体摄入后仅有10%-15%能排泄到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与多种蛋白质、酶等人体重要成分结合,影响体内多种生化反应。长期摄入会损伤大脑,导致痴呆,还可能出现贫血、骨质疏松等,尤其对身体抵抗力较弱的老人、儿童和孕妇危害较大,可能导致儿童发育迟缓、老年人出现痴呆、胎儿发育不良。

  

  与市场监管局就开展“油炸面制品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前期磋商。

  针对上述情况,正定县检察院及时向正定县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油条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严禁超量使用泡打粉、明矾等含铝的食品添加剂,严查食品铝超标问题。

  正定县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针对全县早餐类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召开专项会议,印发《关于开展油炸面制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对全县69家油炸面制品经营者分批次进行了组织约谈,向各经营者发放了《油条规范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明白纸》,签订了《油炸面制品餐饮服务经营者承诺书》,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遂后市场监管部门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抽检油条、油饼等油炸面制品2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目前已进入处理程序。

  据了解,正定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督促加大抽检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方式,强化食品领域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履行,以最严举措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111/t20211130_34483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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