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检察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检察业务 > 正文

枣强县院: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有人管这些废弃井,真是太好了,以前总是担心家里小孩跑来这边不安全。现在,我们放心多了!”看着庄稼地里的废弃机井重新装上新井盖,周边还设置了警示标志,王大爷高兴地对前来走访的检察官说道。这是河北省枣强县检察院开展农村取水井专项整治中的一幕场景。

  

  

  与水利部门召开取水井安全隐患整治联席会议。

  今年以来,枣强县检察院结合地下水压采工作和南水北调工程推进导致农村生活、生产用自备井关停的现状,与县水利局联合开展了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召开联席会议3次,形成决议文件2份,采取联合行动4次,排查出农村各类取水井8744眼,发现问题130余处。针对问题水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井一档”,形成长效机制。该做法入选了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十大典型案事例。

  井盖虽小,却事关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河北省检察机关把推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消除井盖安全隐患作为践行爱民服务20项措施之一。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通过调研,详细掌握了全省窨井盖管理现状,提出“以重罪检察为主、四大检察协同配合,市域以市院为主体、县域以基层院为主体,自上而下一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各级检察院责任,强化典型引路,指导各级检察院综合运用监督手段,推动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迅速实现了“四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全覆盖。

  

  检察干警对辖区农村取水井开展隐患排查。

  工作中,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本职参与社会治理,主动由窨井盖治理的“点”辐射到公共安全管理的“面”,聚焦高空抛物、农村机井安全、消防栓在路上绊倒行人、机动车占用盲道等公共安全隐患,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抓好“四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努力把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维护公共安全这项民心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截至目前,共办理涉窨井盖刑事案件8件,开展专项调研183次,制发涉窨井盖检察建议229件,推动或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涉窨井盖管理规范性文件33件,累计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21674个,安装智能井盖1375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等改进装置4222个,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112/t20211202_345383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检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检察内参 w.jcnc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