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南:常态化巡查防止非法养殖反弹
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牛志敏 王谜)非法养殖网箱影响河道安全及沿河生态环境,检察建议整改后效果如何?河南省汝南县检察院抓紧抓实“回头看”,对整改完成后又出现的600余处非法养殖网箱,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了及时清理。
臻头河是淮河北岸支流南汝河分流,上接薄山水库,下游注入宿鸭湖,属于典型的山溪性河流,无明显堤防,河道的畅通对防汛至关重要。但是,个别村民未经许可,长期在臻头河老君庙镇余子河村段河道内进行网箱养殖,造成周边水草垃圾漂浮、杂物堆积,既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又影响了行洪安全。附近群众意见极大,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020年10月19日,汝南县河长办将此作为河湖“四乱”线索移交县检察院。第二天,汝南县检察院依法进行公益诉讼立案。通过实地走访、无人机拍摄、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检察官确认了公益损害事实。
2020年10月23日,汝南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老君庙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网箱养殖行为及拦河渔具依法进行处理,加强河道管理,严防此类现象再次发生。12月8日,老君庙镇政府回复检察机关:已成立专项整治执法队对河道内全部渔具进行拆除;已加大对河道管理力度;通过印制传单、出动宣传车辆加大宣传力度。
今年1月5日,汝南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验收,确认拦河渔具已全部拆除,水草垃圾等杂物已清理完毕,河道恢复畅通,水面洁净。
为防止问题反弹,今年5月14日,汝南县检察院对臻头河全面排查。经核查发现,不仅臻头河老君庙镇段非法网箱养殖“死灰复燃”,臻头河东官庄镇段也出现相同现象,两地共发现网箱600多处,绵延6000余米。因涉及养殖户众多,拆除难度极大,汝南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及时向县级河长进行汇报,建议统筹相关成员单位力量开展综合整治,共同推动河湖生态保护。随后,县级河长召集县检察院、河长办、公安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在涉案河道召开现场工作会,部署推进整改工作,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5月23日,600余个网箱全部清理完毕。
日前,汝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进行了“回头看”,发现臻头河流域再也没有非法养殖网箱了。据了解,截至目前该院已对县域内所有河道巡查20余次。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2/t20211202_53767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1-12-04民事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民事...
- 2021-12-04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化“派...
- 2021-12-04经济犯罪检察部门:依法惩治...
- 2021-12-04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
- 2021-12-04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紧紧围绕...
- 2021-12-04检察日报:在检察实践中创新...
- 2021-12-04检察建议推动制定地方标准,...
- 2021-12-04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揪出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