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昌区:对“问题”父母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时间:2021-11-26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田第潘)“小军(化名)的爸爸妈妈,你们好!我是家庭教育指导老师,我想了解一下小军的成长经历,能和你们聊聊吗?”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邀请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老师对涉罪未成年人小军的父母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今年9月,武汉市检察院、妇联、关工委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有关要求,武昌区检察院及时同区妇联、关工委就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试点工作进行沟通,形成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了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的工作目标。
小军是一名高中在校生,武昌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小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嫌刑法分则第4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经举行不公开听证会,该院于11月3日对其宣告附条件不起诉,检察官助理张觅对其进行了训诫。
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告后,小军接受了专业心理咨询师的辅导,小军的父母则接受了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结束后,小军的父亲给检察官寄来了一封信。他在信中写道:“这样的交流机会太难得了,我以前没有走进孩子内心去了解他真正需要什么,确实给孩子的关怀太少了!”
“在未检工作中引入家庭教育指导,体现了未检工作的与时俱进。指导、帮助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重要举措。”武昌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薇介绍,目前,该院已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下一阶段该院还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加强与妇联组织、关工委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衔接和分类指导机制,对试点工作进展及时进行评估总结,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试点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1/t20211125_5363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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