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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检察官带头办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时间:2021-11-26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黄蕾 魏秋晨)11月19日,湖北省高级法院在襄阳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闫某抢劫、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二级大检察官、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出席二审法庭依法履职。

  2020年4月13日,襄阳市检察院以被告人闫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向襄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12日,法院判决闫某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法定时间内,被告人闫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据了解,2005年3月31日凌晨,被告人闫某为盗窃财物,翻越围墙、攀爬遮雨阳棚进入被害人二楼家中,后在卧室行窃时被邢某、陈某发现,闫某抗拒抓捕并持刀捅刺邢某身体20余刀致其当场死亡。其妻陈某见状大声呼喊“救命”并从二楼跑向一楼,闫某害怕被陈某认出,遂持刀追赶陈某至一楼并对其身体捅刺20余刀,致陈某重伤。闫某听见周围群众前来,便返回二楼从窗户逃离现场,潜逃15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上诉二审检察环节,王守安和湖北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组成办案组,对该案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依法提讯了原审被告人闫某,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补充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制作了出庭预案和出庭检察员意见书。在二审庭审环节,王守安和出庭检察员王志云对上诉人进行讯问并询问了被害人;出示新证据并对辩护律师的质证意见予以回应;针对闫某上诉理由和法庭审理的重点问题,发表了出庭检察员意见。

  本案将择期宣判。全国人大代表孙开林,湖北省人大代表乔宏坤、万洁瑶、肖明芝,省政协委员付理芬、肖萍、陈光军及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共20余人旁听庭审。

  (原标题:湖北:大检察官带头办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出席二审法庭发表出庭意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1/t20211125_5363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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