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 | 刘毅:用坚守雕刻最美的时光
时间:2021-11-23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刘毅,男,汉族,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二级检察官助理。先后荣获“宁夏青年检察人才”“全区案管业务标兵”等殊荣;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嘉奖1次、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嘉奖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一提起检察业务数据,大家总会第一时间想到刘毅。为业务部门解答检察业务系统填录困惑、为综合部门撰写材料查询提供统计数据、梳理分析数据,把一张张报表、一个个数字,变成能够反映检察工作的“晴雨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刘毅埋首在这些平凡而琐碎的工作里,在案件管理岗位一干就是8年,用对工作的坚守和热爱,雕刻着属于自己的最美时光。
数据管理“审计师”
2013年,按照最高检的要求,检察业务统计工作交由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从那时起,刘毅便一头扎进了检察大数据的海洋里。为了确保数据精准,他常对着电脑一坐就是一天,为了写好一份分析报告,他也常把单位当作家,连续几天与数据相伴。
“一个个数字虽然不起眼,却浓缩着全区检察机关的成果,更包含着一名名检察人的辛勤付出,可不敢有一丝马虎,一定要做到精准”,这是刘毅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为了全面推进检察数据质效提升,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2019至2020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紧盯全区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开展了3次专项督查。从前期的系统摸底到督查时的问题汇总,再到最后的督查报告的起草,每一个环节刘毅都力求做到精准极致。活动中,刘毅和同事们共查阅被督查单位案件1521件,发现整改问题1700余处。在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部分省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质量实地检查中,宁夏检察机关数据准确率达到99.12%,位居被督查省份第一。
作为省级检察院的案件管理检察人员,只追求数据的精准性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通过一串串数据看到检察业务发展的趋势、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了加强数据分析的及时性、逻辑性、科学性、全面性,刘毅经常利用周末等假期时间,埋头钻研检察数据业务分析的工作方法,提升自身分析研判能力。近年来,刘毅起草、撰写各类数据分析报告70余份,参与完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课题1项、宁夏法学会研究课题2项。撰写了《全区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报告》《2017-2018年宁夏刑事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全区检察机关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情况分析》《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情况分析》《全区检察机关捕诉案件办理及未结情况分析》《新形势下我区检察统计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数十篇理论加实务的研究性文章,提出了科学的对策建议,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检察工作大局提供了思路。
办案系统“工程师”
201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宁夏作为试点单位率先试用。计算机能力强、法律功底扎实的刘毅,肩负起了全程参与检察业务系统试点工作的重任。从前期的系统需求修改、电子签章采集,到使用前的系统配置、客户端安装、人员培训,再到后期的系统测试、问题解答、反馈,每一环节的工作他都全心全意,一丝不苟,确保不出问题。系统上线运行后,面对频繁出现的各类问题,刘毅不但悉心研究问题原因、耐心解答基层院的疑问,还将遇到的问题从系统自身、权限设置、操作不当等方面进行了分类整理。为了方便更多检察人员熟悉熟练使用检察业务系统,刘毅认真总结编写了《统计衔接常见问题解决方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核查指引》,并推荐全区检察机关参照使用。
“无志不足以行远,无勤则难以成事。我对检察事业的追求,是发自内心最深的热爱,我也相信在任何平凡的岗位上只要踏实肯干,都能闪闪发光。”刘毅正是这样一个自信自强,永远在路上的检察人,他说他会永远保持着穿上“检察蓝”那天的干劲,不断修身益智。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DWJS/2021/11/29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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