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 | 胡雅君:让人生的每一刻都收获满满
时间:2021-11-23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胡雅君,女,中共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从书记员到检察官助理再到检察官,胡雅君在捍卫法律的岗位上,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工作中每一个挑战,用实实在在的检察担当,践行着她的从检初心。先后被评为“全区首届青年检察人才”“全区优秀公诉人”,获得“先进党务工作者”殊荣、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5次。
胡雅君每天如疾风般在家、单位、办案地三点一线循环奔波。在紧张繁忙的工作状态下,她依然保持着从容果断、热情开朗,是同事们眼中“靠得住”的搭档,群众心中“信得过”的依靠。从检12年来,她在平凡的岗位上一步步前行,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每天的时间能再多一些,因为想做的事情实在太多。”而她,也正如自己的期望的那样,锐意进取,勤奋努力,不断在自己的检察人生中开疆拓土,收获满满。
在挑战中走向成长
2019年8月宁夏检察机关创新性提出建议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该项工作被列为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重大事项,胡雅君是具体负责人之一。
作为一项创新工作,工作初期千头百绪不知从何推进。胡雅君和同事们认真学习大量相关资料,积极与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沟通对接完成前期调研论证,在此基础上,起草方案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报告,自治区司法领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在全区开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试点方案》,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在全区全面推开。试点工作开展后,试点地区实现了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覆盖率达到94.7%,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肯定。
2020年9月,鉴于宁夏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良好发展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宁夏检察机关确定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省份。胡雅君在负责试点工作过程中,积极起草试点工作方案,与司法厅、公安厅对接解决看守所、监狱远程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等相关问题。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后得到高检院的充分肯定,宁夏检察机关代为起草的《宁夏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规程》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的重要基础。
“工作之后,能够静下心来学习的时间并不多,所以我很珍惜每一个能够让我汲取新知识,获得新成长的机会。”胡雅君说。
在坚守中维护公平正义
2018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启,胡雅君全力投入扫黑除恶斗争,认真履职、依法办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
“黑恶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办案压力大,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密切相关,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胡雅君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先后参与了中央挂牌督办案件、中央、自治区挂牌案件等重特大涉黑案件的办理、指导。她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参与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统一把关、联合挂牌督办、领导包案、“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的建设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为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贡献了力量。
在规范中践行司法为民
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以求极致的标准办理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是我们每一名检察官的职业追求。为规范案件办理,指导全区检察机关高标准践行司法为民,胡雅君积极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用心钻研,指导、审编了一系列典型案例,使每一个典型案例不仅成为检察人办案的“教科书”,也成为法治宣传的生动教材。
2020年2月,全国第一例境外输入型案例在宁夏发生。案件发生后该起案件是否需要立案、案件如何定性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为统一办案思想,规范案件办理,胡雅君与部门同事们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讨,全程跟进指导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办理,并积极向高检院请示报告,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作为全国第一例涉疫境外输入型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发布,为疫情防控和全国境外输入型涉疫案件的办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由她指导、审编的保护民营企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典型案例和马某兵、马某斌涉军维权司法救助案件等典型案例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在指导检察办案的同时,也向全社会彰显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积极作为和显著成效,让人民群众真真正正感受到国家法律和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办公桌上永远堆得满满的案件卷宗和材料、日程表上永远排得满满的工作,陀螺一样始终在满负荷运转的工作状态,这些构成了胡雅君收获满满的生活,也铸就了她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一名检察官的忠诚担当。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DWJS/2021/11/29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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