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检察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检察法治 > 正文

龙华检察:赔389.69万!倾倒渣土致农用地被毁,检察公益诉讼再发力

时间:2021-11-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沾满着泥土草叶的清纯芳香,大地,如同伟大的母亲,赋予万物生命,让人类得以世代扎根。然而,有些人以破坏土地资源为代价攫取不义之财。

  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ALH04-15号地块,共有面积70.02亩,为国有农业用地。2016年12月底,大浪街道将该地块依法发包用于花卉苗圃经营后,经过多次违规转包,庄某违规受让了该块土地。

  

  

  2018年7月3日,庄某与何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庄某提供地块,何某支付350万元,可倾倒工地渣土2万车,超出部分则以每车200元计。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按每车15立方米计算,至少可以向该地块倾倒渣土30万立方米!

  何某根据可倾倒渣土的总量制作倒土票3000张,卖给做土石方工程的陈某。而陈某则在未对土壤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将倒土票卖给多位周边工地的土方项目经理。

  

  就这样,“倒土票”如同接力棒,一棒传着一棒;倾倒渣土的泥头车也一辆接着一辆。经测量,截至案发,涉案地块总共被倾倒渣土覆土面积26353.63平方米,覆盖土石方量26933.93立方米。而在这些倾倒的渣土中,干物质百分比、铜、铬、镍、锌等重金属含量均大于原土壤含量,极易造成土地重金属污染。

  

  

  好在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被及时发现制止,但对地块造成的破坏依然非常严重。根据相关机构对涉案土地的涵养水源损失、保育土壤损失、固碳释氧损失、积累营养物质损失、净化大气环境损失、森林防护损失、生物多样性保护损失、森林游憩损失进行损害分析后认为,涉案地块生态服务功能已基本丧失。

  

  庄某、何某和陈某三人的行为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破坏了林木资源和生态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在认定庄某等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同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即请求判令庄某等三人赔偿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366.89万元及支付鉴定评估费用人民币22.8万,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环境无价,靠着污染自然环境赚快钱,无异于作茧自缚,最终遭到惩罚的还将是我们人类自己。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的同时,也呼吁大家爱护环境、保护地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人类永恒福祉,让我们共同撑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之家。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111/t20211110_342135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检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检察内参 w.jcnc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