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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检察:扎紧耕地保护“篱笆”,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

时间:2021-11-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今年以来,新会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立足检察职能,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维护了村集体合法权益。

  

  鼠山挖人工湖的现场

  经查,以被告人高某周为首要分子的犯罪团伙,除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行为外,为巩固其在村委会中势力和威信,多次以增加村委会经济收入、开展新农村建设为由,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占用村委会农用地,包括将口粮田改为养殖塘发包、在农田上挖土建设人工湖、填土建设车站公园等,共造成370多亩农用地严重毁坏,其中包含280多亩基本农田。检察机关依法认定被告人高某周等人上述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案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934万余元、评估费用20万元以及公开赔礼道歉。

  

  前后对比图

  庭审中,检察官立足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国家规定,并对照林地、草地等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对将基本农田改为养殖塘用途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并造生态环境资源损失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充分论述。

  

  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均认定高某周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名成立,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高某周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对其他成员判处七年三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支持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111/t20211110_34213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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