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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四部门重拳打击边境涉疫犯罪

时间:2021-11-1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邓铁军)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态势,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发出通告,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通告内容包括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新冠肺炎确诊者、疑似患者偷越国(边)境或明知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予以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最高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此外,入境人员不主动如实申报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隐瞒健康状况,不如实申报或者通过其他手段隐瞒发热等症状的;拒不接受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违反隔离规定,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工作的;拒不配合医学检测、检疫及流行病学调查的,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同时,对举报边境涉疫违法犯罪线索查证属实并为破案发挥实际作用的,一律给予奖励。

  (原标题:广西:四部门重拳打击边境涉疫犯罪 对举报边境涉疫违法犯罪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1/t20211107_5347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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