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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环境资源公益诉讼领域 以精准监督筑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屏障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青海雄踞青藏高原东北部,地处“地球第三极”,涵盖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关键生态区域,是我国重要的西部生态安全屏障。2018年至今,青海检察机关聚焦青藏高原生态领域突出问题,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73件,推动清理河道350公里、复垦耕地草原超13.9万亩,督促关停整治污染企业及违法养殖场326家。

  

  完善制度体系,夯实生态领域履职根基。围绕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守护长江黄河、服务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等生态治理领域,落实相关省级规划与中央18部委有关意见,出台15项实施意见完善检察机制。省检察院率先牵头搭建协作框架,会同23个省直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效推进奠定制度基础;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完善青海湖裸鲤生态价值与增殖放流费用年度标准,与专业评估机构共建偷捕损失年度动态评估定损索赔机制。通过省、州、县三级检察院协作联动建成国内首个普氏原羚生命保护通道,守护“高原精灵”更好繁衍生息。建立服务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湖国家公园的三个“检察一体化协作圈”、黄河上游青海段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和环青海湖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协作圈。

  强化履职担当,抓实重点领域司法办案。部署开展“服务美丽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加大对黄河青海段违规取水、岸线生态破坏、威胁河道行洪安全等影响水资源安全行为的监督。积极融入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大局,协助最高检举办首届“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为强化国家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采、破坏植被、非法捕捞等危害国家公园生态的违法行为。同时在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解决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展94次巡回检察办案活动,共立案315件,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占用的耕地4700亩,清理污染河道82公里,清理修复被污染土壤17万亩,清除各类固体废物4万余吨。

  整合资源优势,充实基层检察办案力量。围绕三江源生态保护核心需求,成立青海省三江源地区检察院,专门管辖省内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玉树、果洛、黄南等三江源地区基层检察院组建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办案团队,构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体系,全方位提升生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针对基层检察院办案一线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物资配备等人财物等方面的短板问题,统筹调配34名业务骨干充实公益诉讼办案力量,在经费支持、物资配备方面给予适度倾斜,为专业化办案提供坚实支撑。同步组建10支跨区域、跨层级的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依托检察工作一体化优势,集中办理全省性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优化人才梯队培养机制等,进一步释放专业化办案效能。

  加强省际协作,聚力服务生态保护大局。深化省际及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为兰西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与甘肃省检察院共同会签意见,破解跨区域公益保护难题,为助推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州市检察院聚焦当地生态保护领域深化跨区域协作,如海西州检察院联合甘肃省酒泉市检察院达成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共识,以高质量检察协作助推保障祁连山生态安全;海北州检察院联动甘肃酒泉、张掖及内蒙古阿拉善盟检察院召开黑河流域协作联席会议,推动实现黑河流域依法治河;海东市互助县检察院联合甘肃天祝、永登县检察院会签黄河支流大通河流域协作机制,实现三地一体化协作、服务流域生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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