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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气!他们把庭审现场“搬到”了群众家门口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凤庆县检察院、县法院到勐佑镇对四起“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部分人大代表、教师、村支书及群众代表现场观摩,通过将司法审判、法律教育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织密法治“防护网”。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举证、质证,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四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认罪悔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二至三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

  

  

  针对农村地区群众对酒驾危害认识不足的问题,公诉人在法庭教育环节重点剖析了酒驾醉驾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结合近年来本地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人民监督员表示:“巡回法庭让群众直观感受司法公正,检察官将法理情融入法庭教育,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这种‘看得见的监督’让检察工作更透明、更亲民。”

  

  庭审结束后,县检察院、县法院、公安机关共同开展了“拒绝酒驾 平安出行”的宣传活动。针对农村“红白喜事”酒驾高发以及部分村民存在“隔夜酒不算醉”“村道无人查”“短途醉驾也无妨”等认识误区,检察官再次就酒驾、醉驾的标准、危害及法律后果做了阐述和说明,向大家发放“拒绝酒驾法律宣传册”,并对大家进行了“侥幸心理就是危险源头”的安全警示,呼吁大家要珍爱生命,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此次活动通过“巡回审判+社会监督+以案释法”三维模式,把“身边人、身边事”转变为庭审“公开课”,既提升司法公信力,又起到了“预防和打击并重”“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lc/202504/t20250418_69205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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