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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假冒品牌进行“刷单”交易 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准确认定刷单金额推动量刑定罪

时间:2025-09-04   作者:王聚涛   来源:检察日报  

  庭审现场。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郑某、陈某在明知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购进假冒某品牌脱毛仪后,以900至190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4家网店进行销售1657笔,销售金额173.4万余元。扣除“刷单”交易(网店经营者为冲销量刷信誉而产生的虚假交易)后,郑某、陈某实际销售金额为23.9万余元。2024年9月30日,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郑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各并处罚金12万元。判决后,郑某、陈某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检察履职】

  深层次研判,把握定罪量刑标准。本案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修改,其中入罪标准由原来“销售金额数额较大”修改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由于当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尚不明确,而且本案中违法所得数额难以查清,因此对能否以销售金额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处罚产生了争议。在进一步了解相关修法背景后,发现之所以对该罪的定罪量刑进行修改,是为了解决原刑法将销售金额作为唯一的定罪量刑标准所带来的上下游犯罪量刑失衡问题。因此,对该罪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修改旨在准确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体现源头打击和全面打击的政策导向,而绝非提高该罪的犯罪门槛,甚至放纵犯罪。销售金额仍可以作为判断是否达到严重情节的重要参考依据,否则就与严密法网的修改精神相悖。本案中,销售金额共计173.4万余元,即使扣除刷单金额后,仍至少有23.9万余元,远远超过原来5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因此可以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

  实质化审查,合理认定交易数额。郑某、陈某到案后辩称在170多万元的销售数额中存在1544笔刷单交易的情况,认为应当将刷单交易的150多万元金额扣除,并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一个他们制作的刷单数据表格。鉴于电商平台交易中刷单的情况比较常见,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辩解有一定合理性。为查明该刷单表格的真伪,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表格建立时间为2022年8月,之后直至案发并未有被修改的痕迹,因此认定该表格具有真实性,排除案发后另行制作的可能性。经对刷单表格和4家网店的1657笔交易记录进行比对,将订单号重复的交易视为刷单交易,由此筛选出刷单交易1430笔,并从中剔除掉11名真实买家对应的交易,最终确定销售金额为23.9万余元。上述计算思路和金额得到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认可,亦被法院采信。

  多维度履职,综合保护知识产权。在审查起诉阶段,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郑某、陈某进行释法说理,督促郑某、陈某退出违法所得。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定罪量刑、抽样取证以及被侵权人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多次与公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于2024年10月牵头会签《关于协同推进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退赃退赔工作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试行)》,达成司法认定共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障。

  【典型意义】

  运用“三个善于”,依法打击犯罪。自觉把“三个善于”的办案理念贯彻落实司法办案全过程。对于刑法条文定罪量刑标准发生修改的,要深入了解修改背景,准确把握修改宗旨,深刻领悟刑法条文修改背后的法治精神。针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即使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标准尚未明确,但销售金额仍然可以作为认定侵犯注册商标行为是否达到严重程度的参考因素。因此,即使违法所得数额暂未或无法查清,但销售金额较大的,仍然可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以全面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制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源头打击和全面打击的政策导向,防止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漏洞。

  全面调查核实,精准甄别证据。对于行为人提出的刷单交易辩解要坚持实质化审查,合理排除。犯罪嫌疑人提出存在刷单交易辩解的,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应当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材料。犯罪嫌疑人无法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材料的,对此辩解不予采信,相关刷单交易金额不予扣除。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材料的,检察机关要对相关线索或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适时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核实,综合判断是否扣除。能够调查核实的,应当将核实的部分从销售数额中扣除,无法查证的,则对该辩解不予采纳。

  坚持综合履职,提升办案质效。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防止犯罪嫌疑人从违法犯罪中获利。积极联合公安机关、法院就法律适用、退赃退赔等问题进行调研,适时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合力。多形式开展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实现“办理一案,宣传一片,警示一众”的效果,助力涵养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编辑:姜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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