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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偃师区:督促监护令引导正确家庭教育

时间:2021-11-05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刘建鹏 田苗)“感谢大家对我的帮助,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作为母亲我很愧疚……我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护!”近日,在一场不公开宣告会上,小洁(未成年人,化名)的母亲王某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高晓丹手中,接过了该院首份督促监护令。

  2019年9月,小洁的父亲因为车祸去世。为养育小洁和其正在读高中的哥哥,母亲王某到离家30多公里远的鞋厂打工。有时候王某上夜班,小洁就自己一个人在家。今年6月8日一早,王某接到老师电话,说小洁没有到校。王某赶回家,发现了小洁结交不良少年的事情。王某报警后,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从2020年起小洁先后被多名不良少年侵犯,已查清的4人均为15岁的初中生。

  7月16日,洛阳市偃师区检察院对4人批准逮捕。9月13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为帮助小洁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承办检察官高晓丹在征得小洁及其母亲同意后,联系妇联的心理辅导专家对小洁进行心理测评和综合分析,又为母女俩进行了公益性心理辅导、亲子关系沟通技巧等家庭教育指导。

  高晓丹意识到,小洁之前交友不慎与王某监管不力等失职行为有很大关系,若王某后续不改变监护教育方式,对孩子的交友状况仍不进行有效干预、教育引导,极有可能让孩子继续偏离正常的生活轨道,悲剧就有可能再次发生。为此,高晓丹为王某量身定制了一份督促监护令,为王某指出她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监护要求。

  现在,高晓丹除了继续追究4名不良少年的刑事责任外,还要不定期对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回访,了解小洁的思想、生活等动态,并有效进行跟踪观护。

  (原标题:“作为母亲我很愧疚” 洛阳偃师:首份督促监护令引导正确家庭教育)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1/t20211104_5344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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