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会”堵塞社会保障漏洞,“快递小哥”系上工伤保险“安全带”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31日《安徽法治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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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会”堵塞社会保障漏洞
“快递小哥”系上工伤保险“安全带”
记者 徐奥萍
近年来,快递业发展迅猛,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背景下新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快递小哥”们每天穿梭在大街小巷、楼宇商圈,如果工伤保险存在缺失,一旦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就无法认定工伤,得不到任何保障。在砀山县,就有337名“快递小哥”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占比达36.37%。这些社会保障方面的“留白”让他们就好似在城市“裸奔”。
今年3月,砀山县总工会在履职中发现,部分快递企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遂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并抄送给砀山县检察院。
5月20日,砀山县检察院立案调查,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实地走访、座谈磋商,同时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厘清权益保障症结,整合企业、个人、人社三方数据资源,构建新业态劳动者工伤保险缴纳大数据模型。通过数据碰撞,发现全县有337名“快递小哥”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占比达36.37%。用人单位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严重侵害了“快递小哥”的劳动权益。
随后,砀山县检察院依法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监管职责,有力有序推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依法缴纳,切实保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同年8月2日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称收到检察建议后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优化简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流程,6家快递企业已为248名“快递小哥”增缴工伤保险,剩余“快递小哥”的工伤保险缴纳事宜也已正在解决。
为评估整改效果,县检察院联合县总工会跟进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回头看”,通过走访用人单位、询问“快递小哥”、查询社保平台信息,确认337名“快递小哥”已全部缴纳工伤保险。基于上述情况,8月26日,砀山县检察院依法终结案件。
为不断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县检察院与县总工会会签《关于建立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并设立“梨小哥”权益保护检察驿站,实现检察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双向赋能,凝聚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工作合力。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501/t20250103_67873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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