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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受伤工人拿到误工费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六旬老汉上班时意外受伤,康保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释法说理等方式,促其与雇主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受伤工人拿到误工费

  康保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近日,该院办理的一起劳务纠纷支持起诉和解案,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今年5月,年过六旬的王师傅经邻居刘师傅介绍,到王某的冷库打零工,从事搬运生鲜货物工作。搬运过程中,由于地面湿滑且货物较重,王师傅不慎摔倒,货物砸到手上,致右手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右手指骨骨折。王某将王师傅送至医院就医并支付了医药费,但在事后的3个月内,双方就误工费用一直无法达成一致。王师傅先后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几经周转,得知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职能,于是到康保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收到王师傅的申请材料后,办案人员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王师傅受雇于冷库,因地面湿滑摔倒至手指受伤,该公司理应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王师傅作为老年务工人员,遭受人身损害后,诉讼能力较弱,该院决定支持起诉。

  检察官认为,起诉不是目的,如何帮助王师傅更快获得赔偿才是对他的最大支持。立案后,检察官展开了调查核实工作。在调查工作中,办案人员了解到王某一直心存埋怨,说王师傅一共就干了一天的活,他支付了医药费已经是仁至义尽。而王师傅这边也是心存委屈,认为自己一共挣了一天的钱,手就受了伤,影响自己后续的打工收入。结合双方的关注点,办案人员对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其两人达成和解,握手言和,并签署了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王师傅误工费7000元。至此,案件在检察环节得到妥善解决,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及早实现了王师傅的诉求,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12/t20241225_67753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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