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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检察建议还隆尧唐祖陵庄严肃穆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你们看,唐祖陵周围都已经铺上绿草坪,之前堆放的农作物也不见了。”“天气凉爽了,旅客也前来观光旅游。”8月初,隆尧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益心为公”志愿者对隆尧唐祖陵开展“回头看”,检察干警欣慰地说。

  隆尧唐祖陵位于邢台市隆尧县南部魏家庄镇王尹村村北,于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对唐代祖陵规制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隆尧唐祖陵不仅遭受着风雨侵蚀等自然破败,还存在人为破坏的情况。

  今年1月,隆尧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唐祖陵“两线”范围内存在种植、堆放农作物情况。依照线索,隆尧县检察院检察官多次前往唐祖陵实地勘查,运用无人机等设备对唐祖陵整体状况进行拍摄,固定了其遭受破坏的证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应该是这个样子,藏在乡间的宝藏不能失管。”该院检察干警说道。

  明确责任主体后,2月5日,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向隆尧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魏庄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完善监管机制,压实责任,建立全县文物保护网格,健全全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力量;强化文物保护监管,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巡查等方式,实现常态化监管。

  接到检察建议后,隆尧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魏庄镇政府研究制定隆尧县文物保护监管的实施细则,积极争取上级领导、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实监管力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让干部、群众、企业了解文物保护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知晓度,营造人人参与文物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针对唐祖陵存在周围“两线”范围内土地被耕种、堆放农作物问题作出整改。按照《河北省省级考古公园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提升唐祖陵的基础设施建设,唐祖陵已开始主陵区绿化及环境整治,也为打造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奠定了基础。

  文物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事业。“隆尧唐祖陵正在申请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成后将进一步带动唐祖陵周边农业产业化、乡村振兴、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今后,隆尧检察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持续为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珍贵文物贡献检察力量。”隆尧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12/t20241225_67752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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