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向一次性吸管亮剑,守护百姓健康
时间:2021-10-2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10月25日,衡南县云集街道某知名包子店像往常一样,早早地挤满食客。塑封的豆浆和各种粥类是这家包子店的“明星”产品,细心的食客会发现,配套使用的吸管包装上关于材质的标示,已经从“PP”变成了“PLA”。PP是英文Polypropylene的简写,中文名叫聚丙烯。其实不仅仅是这个包子店,云集街道不少的奶茶甜品店、早餐面点店,乃至衡南县其他乡镇的使用一次性吸管的商店,也不再使用PP材质的一次性吸管。这样的“蜕变”,与衡南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保护职能密不可分。
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出现了史上最严版“限塑令”,同年11月,湖南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全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吸管,并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PP材质特别软、韧性好、耐高温,常被做成餐饮器具或其分耐高温产品的包装,但其在自然环境中难以降解的特性,被《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明确归类于不可降解材料。
2021年8月,衡南县检察院就“限塑令”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对辖区内商超、药店、奶茶店、餐饮店等场所进行走访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多家奶茶店、早餐店仍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PP材质的塑料吸管。吸管虽小,但因其在日常生活中大量使用,又不能在自然界中生物降解,所以对生态环境影响重大,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走访、检查情况,衡南县检察院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同时对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商粮局“三定”方案,明确职能职责后,于2021年8月27日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限塑”监管的行动,以管带宣,对违法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行为依法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成立以商粮执法队、食品执法队、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从9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市场主体违规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情况全面开展摸底摸排,共检查经营户400余起,下达责令整改书66份,立案8起,并对违法主体进行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2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对检察建议回复时表示:“法律规定的施行有赖于大众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的提升,商家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对‘限塑令’必须认真遵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监督,进一步说明了‘限塑令’实施刻不容缓,我们也会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置,提高商家执行和参与‘禁塑’的积极性。”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餐饮、奶茶店都已经改用可降解的牛皮纸吸管或PLA吸管。PLA是英文Polylactic acid的简写,中文名叫聚乳酸,是以乳酸为主要原料聚合得到的聚酯类聚合物,是一种新型的生物降解材料。鉴于被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后,被侵犯的公益得到保护,10月25日,衡南县检察院依法对案件终结审查。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1/content_79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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