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严惩非法捕鱼行为!
时间:2021-10-2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网购的电鱼设备非法捕捞渔获物3条,危害水域生态环境。蒸湘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后,支持了蒸湘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处被告人在湘江衡阳段流域放流价值2000元的鱼苗或成鱼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开展增殖放流,是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的有力举措。此举旨在打击非法捕捞刑事犯罪,及时、有效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同时引导社会大众关注“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促进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现实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1/content_79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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