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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公益检察守护英烈尊严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安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流各庄村,看到曾经被油烟笼罩、脏乱不堪的烈士纪念碑焕然一新,心中感慨不已。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安国这片土地上涌现出 1730名抗日志士,他们血洒疆场,其中流各庄村就有13名烈士。1974年,为铭记这些烈士,流各庄乡立起了烈士纪念碑。

  2024年1月,安国市检察院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接到线索,流各庄村烈士纪念碑旁烧炭厂产生的油烟严重损害纪念碑,且碑体风化破损、周边环境脏乱。

  “烈士为国家和人民牺牲,他们的安息之所容不得半点亵渎。”检察干警深感痛心,迅速奔赴流各庄村,对烈士纪念碑周边环境进行了细致勘查。

  勘查中,检察干警手持专业设备,详细记录纪念碑的受损情况,包括碑体风化的程度、表面污渍的分布,以及周边脏乱环境的具体范围。同时,对烧炭厂的生产作业情况展开调查,收集其产生油烟对纪念碑造成损害的相关证据,拍摄照片、录制视频,并向周边居民询问了解情况,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固定证据后,安国市检察院对相关监管部门立案,并召开座谈会。会上,检察官通过展示现场资料,结合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职责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随后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履行保护职责,建立常态化维护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虽积极响应,但因资金、烈士亲属意见分歧等问题,整改工作受阻。鉴于该案客观情况,安国市检察院对该案中止审查。

  面对困境,安国市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亲赴现场走访查看,持续督促行政机关申请迁建资金、推进迁址工作。检察官多次与烈士亲属沟通交流,耐心倾听他们的想法和诉求,向他们解释迁建工作的意义和方案,努力协调各方意见。

  同时,安国市检察院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协助行政机关争取资金支持。当行政机关整改不力时,安国市检察院依法恢复审查,并根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相关规定,于同年6月份果断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法院审理期间,检察官当庭展示详尽证据,据理力争,庭下多次协调选址问题,与烈士亲属面谈沟通。

  最终,在检察院持续监督下,行政机关选定原址规划独立空间重建纪念碑,争取到10万元财政拨款,烧炭厂也让出公共道路便于群众进行祭扫。2024年10月,纪念碑整改工作正式完成。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507/t20250729_70676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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