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长三角示范区水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再升级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潘志凡)8月22日,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三地检察院、法院以及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联合举办水生态执法司法协同保护暨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三地检察院、法院现场联合会签《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太浦河、淀山湖流域水生态保护司法协同实施意见》。《意见》聚焦跨界水体保护加强司法协作,着力构建难点问题共解、重大案件联办、异地司法协作、专家智库共享、社会治理同促、示范基地共建的跨域司法协同新格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8/t20250829_70493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9-15民事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民事...
- 2025-09-15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化“派...
- 2025-09-15经济犯罪检察部门:依法惩治...
- 2025-09-15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
- 2025-09-15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紧紧围绕...
- 2025-09-15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让渤海湾...
- 2025-09-15涿州:让群众“欢乐时刻”饮...
- 2025-09-15真情帮教 助她重启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