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廉政勤政回访监督机制助力营造“亲”“清”银商关系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您好,我们是云南省纪委监委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请问富滇银行重庆分行干部员工在贵单位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拖等情况?”近日,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联合富滇银行重庆分行纪委,对一名民营贷款客户法定代表人进行现场廉政勤政回访。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高效务实的经营生态,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以构建“亲”“清”银商关系为着力点,联合富滇银行重庆分行纪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银商合作廉洁风险易发高发点,结合富滇银行重庆分行实际,制定了《富滇银行重庆分行廉政勤政回访监督机制》。
该机制主要包括对内和对外回访监督的六项制度规定,细分为服务基层和客户、服务实体经济信贷、服务民生信贷、授信审批、集中采购、组织人事工作廉政勤政监督等,并以六张回访表将90余条监督事项清单化、具体化,方便执行和操作。
为避免回访监督流于形式,确保取得实效,监督事项力求聚焦银商合作中的重点、堵点问题开展回访,确保监督不泛化、不虚化。既对外部客户进行回访,也对内部员工进行回访;既要进行廉洁回访,也要进行勤政回访,确保双向监督、阳光监督。如信贷业务对外回访监督重点为信贷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贷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是否存在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对内回访监督重点为审查审批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便利,以授意、指使、强令、说情、弱化规定、降低条件等方式违规干预审查审批等。
富滇银行重庆分行纪委每周对反馈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每月分类抽取部分员工、客户,通过电话、现场回访等方式进行再监督。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对于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核查或按干管权限移送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处置,形成了上下协同、贯通监督的工作合力。
“廉政勤政回访监督机制的建立,是我们深入推进‘清廉富滇’建设,营造‘亲’‘清’银商关系的又一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因行施策,在更大范围推广这一机制,确保干部员工既干净又干事。”驻富滇银行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5/paizhudongtai_0526/138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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