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原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李毅(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毅利用担任宁煤集团销售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神华宁煤集团运销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在煤炭买卖、发运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QWFB/2021/08/27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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