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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复兴区院:一场在被告人家中的特殊庭审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感谢检察官、法官,怎么也没想到能在俺家里开庭。这次开庭真是受到了教育,俺一定好好悔过,不辜负你们的期望。”2021年9月1日下午,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驱车近80公里,来到涉县某山村张某的家中,就其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结束后,张某激动地握着检察官的手说道。

  

  图为庭审现场。

  事情还得从去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2020年10月29日,在邯郸市复兴区西高速口匝道上,张某驾驶重型半挂货车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朱某发生碰撞,造成朱某死亡。经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某拔打了122、120电话报警,并主动积极赔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鉴于张某有自首情节,且肇事行为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公安机关依法为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张某从山上不慎跌落,右腿小腿部位严重骨折,住院接受治疗。临近开庭时,考虑张某术后不久,仍在涉县某山村家中休养,行动不便,办案检察官向法院建议将庭审移至张某家中举行。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并于9月1日下午在张某家中开庭。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就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犯罪情节、适用法律等问题展开了充分举证和阐述,整个庭审过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规范有序。

  这场特殊的刑事庭审,既确保了案件依法审理,树立了司法权威,又展现了人文关怀,让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也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109/t20210909_33669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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