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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院:司法救助情暖科尔沁草原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美丽的科尔沁草原蓝天白云,微风习习。在当地检察机关干警的陪同下,黄骅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了内蒙古开鲁县柴女士家里,就司法救助相关事宜走访调查。恰逢中秋节前夕,随行的开鲁县检察院检察官为柴女士带来了米、面和月饼等慰问品。见到两地的检察官,柴女士激动不已。

  

  检察官来到柴女士家中走访。

  事情还要从2015年说起。2015年2月,柴女士的儿子康某因为与妻子发生矛盾,纵火烧死了妻子和岳母,被判处死缓。案发后,柴女士不到三岁的孙子小健(化名)成了事实孤儿,无人抚养。柴女士无奈之下将小健的户籍由黄骅市迁至开鲁县老家,一个人带着孙子靠打工艰难生活。

  履职中,黄骅市检察院发现了该线索,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小健作为被害人的儿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三万元。作为小健的监护人,柴女士收到救助金后连声道谢。检察官叮嘱柴女士要专款专用,将救助金专项用于小健的学习和生活上,重大开支提前报告当地检察院,并建议及时为小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当日,黄骅市检察院检察官还驱车来到小健就读的开鲁县某小学,与小健所在学校的校长和班主任进行救助接洽,进一步延伸救助链。

  

  检察官到小健所在学校进行救助接洽。

  得知小健就读的寄宿制学校每学期收取2400元费用,黄骅市检察院检察官与学校负责人就免除寄宿费用交换了意见。开鲁县检察院检察官当即表示,积极配合学校为小健办理免除寄宿费的申请。对于小健已经缴纳的本学期寄宿费,开鲁县检察院与学校向教育部门积极反映,为小健申请退还本学期寄宿费用。检察院和学校均表示会尽快办理,为孩子创造良好成长成才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109/t20210922_33766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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