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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公益诉讼助力消除小区电梯安全隐患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电梯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河北省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责,防范、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日前,容城县某小区业主向检察机关反映,该小区内多部电梯老化严重,年久失修,经常出现故障,运行稳定性差,多次出现电梯“困人”现象。容城县检察院接到反映后,高度重视,立即采取行动。

  

  图为容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小区电梯进行走访调查。

  经查,该小区置于电梯内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上显示日期仍是2016年,今年以来小区电梯未进行过日常巡查。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尽快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接到容城县检察院请示后,经向河北省检察院请示,决定对该案立案审查。

  容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对某小区电梯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对辖区内小区全部电梯运行安全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随后,该院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阐明案件办理意义,最大程度与行政机关取得共识,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的担当作为。

  

  图为整改后容城县某小区电梯内安全公示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后,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履行了对某小区电梯的监督管理职责,消除了安全隐患,并对辖区内小区电梯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利益。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110/t20211008_33914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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