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时间:2021-03-31 作者: 来源:
3月23日下午,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工作汇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二级高级检察官樊伟,第六、七、八检察部和办公室、研究室、案管办、宣教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玉
第六、七、八检察部分别汇报了本条线检察业务工作及牵头“六项重点工作”安排和推进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情况、重点任务、困难问题等,进行了广泛讨论。分管、协管领导作了点评和强调。办公室、研究室、案管办提出了工作建议。
朱玉指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是检察事业转型、创新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在底子薄、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办案数量和质效不断提升,有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作了贡献,值得肯定。要继续努力,狠抓落实,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朱玉要求,要增强服务中心大局意识。面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要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应有所为、大有可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更加精准有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朱玉要求,要积极主动做好牵头的“六项重点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把牵头的“六项重点工作”,特别是今年新确定的“办好检察为民事实”工作梳理好、统筹好、落实好。要主动沟通协调,加强与机关其他部室的沟通,及时发现线索,该监督的监督,该移送的移送,拓展案件来源,提升监督权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拓展协作空间,促进依法行政;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借助“外脑”,促进精准监督。
朱玉要求,要着力提升工作质效和影响力。要深耕主责主业,努力创先争优,紧盯进入全国“中偏上”奋斗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对最高检相关核心指标、刚性要求,要盯紧看牢、认真落实,努力往前赶。要结合甘肃检察实际,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打造业务增长点和工作特色亮点。
朱玉要求,要加强对下指导和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加强对下指导,完善三级院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各有侧重的工作格局,提升基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能力水平。要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最高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落实严管厚爱,打造忠诚、干警、担当的检察队伍,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强政治、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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