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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1-03-30   作者:   来源:  

  

  

  

  省检察院机关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保护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国家安全、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保护、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检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省检察院机关干警;司法活动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及相关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执法水平和普法能力,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为 “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贵州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建党100周年。

  四、行动计划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省检察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结合建党100周年,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省检察院机关2021年政治理论学习要点。

  3.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列入检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内容。

  4.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热潮。

  5.结合检察职责,认真学习贯彻《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等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宣传法律政策。加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的整理和发布。

  6.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民法典实施,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7.走进学校,结合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开展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编发《人民检察—贵州版》,认真做好检察理论刊物编辑,努力打造全省检察工作研究成果展示平台。

  9.认真组织省检察院机关干警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10.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丰富法治文化的内容和形式,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11.利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向社会公开宣传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12.加强新媒体普法工作,打造“指尖普法”。通过省检察院“两微一端”、贵州检察官网、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创作推广宣传新颖且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

  五、责任领导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汤 敏

  六、联系方式

  联络员:胡 确

  电 话:86697753、1827508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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