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三长”巡查 助力河湖沟渠环境保护
时间:2021-03-25 作者: 来源:
为切实履行“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青铜峡市行政区域内河湖沟渠日常巡查、河流水域环境监控等工作,增强各部门河湖长责任,助力乡村振兴,服务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日,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市公安局联合对黄河、惠农渠、西干渠、唐徕渠、第一排水沟、胜利沟等重点河湖沟渠青铜峡段开展巡查工作,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
巡查人员主要对河滩地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私搭乱建,河道环境卫生、水质、污水排入情况、水体颜色等方面进行巡查。巡查河道近100公里,覆盖辖区陈袁滩、叶盛、瞿靖、大坝等6个镇(场)。对发现的新问题,检察人员通过现场走访、拍照取证等方式固定证据,能立察立改的,现场提出整治意见和建议,不能立察立改,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集整理。
通过巡查,相关乡镇没有认真落实“河湖长”职责,导致部分段河滩地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私搭乱建泵房、看护房、养殖棚和渡船码头,河道沿线、渠坝乱堆生产生活垃圾挤占渠道、随意向农田沟道排放粪污、向湿地填埋垃圾废物、沟道水体黑臭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河湖沟渠环境,阻碍了黄河正常行洪,污染了黄河水质。同时,还存在个别部门对先前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整治不力等问题。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采取提出检察建议、督办、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河湖长”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乱堆、乱建、乱占、乱排”问题,抓实河滩地禁种前期准备工作,主动作为,加强监管,切实扛起保护生态环境政治责任。对于经多次督办,相互推责,仍不整治的,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明确责任,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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