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罗年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3-25 作者: 来源:
日前,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原党组副书记罗年(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罗年利用担任湖南省原核工业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国有资金拆借、招标业务代理和建设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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