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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以高质量监督守护金沙江金波荡漾

时间:2023-10-2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深秋的清晨,薄雾还未完全散去,如轻纱一般笼罩在龙川江上。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江北岸的土城桥湿地公园,已迎来了晨练的市民。

  走进土城桥湿地公园,湖面上铺满了各类水生植物,各类鸟儿在空中翱翔、在水中嬉戏……“没想到家门口风景这么好,彩色沥青路、树木成林,还有小桥、流水、广场……”一名正在晨练的群众感慨地说道。

  流经楚雄州的龙川江是金沙江南岸一级支流,全长246千米,养育了世世代代的楚雄人。“南华县土城桥生态湿地公园的建成,使龙川江南华县城段和土城桥生态湿地生态系统得到了良性发展,提高了湿地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提升了市民的生活幸福指数。”南华县有关负责人表示。

  楚雄州位于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处在重要生态屏障保护区,是云南省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节点。近年来,楚雄州纪委监委把长江大保护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监督守护一江清水。

  围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任务要求,楚雄州纪委监委紧盯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立足实际统筹谋划金沙江流域保护和发展,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以点带面,实现了监督质效的提升。

  针对金沙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涉及领域广、牵涉部门多、监督事项专的特点,楚雄州纪委监委坚持强化内部贯通,注重左右衔接,深化上下联动,积极构建了一套“职责清晰、链条完整、运转高效、协同有力”的监督工作体系。对内明确党风、案管、监督检查等部室和巡察、派驻机构工作任务,探索“室组地巡”联动监督载体、机制、手段,深化运用双月监督重点工作派单机制,把重点工作逐一分解到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了时间节点、完成时限,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开展专项察访,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集中研判、优先办理。对外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模式,整合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力量,将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职能部门专项检查相结合,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制定联动监督重点事项清单,健全完善日常会商、执法检查、信息共享和成果共用机制。

  “长江(金沙江)流域保护和发展是发展问题、生态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大局问题。我们必须自觉把专项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在楚雄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该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州纪委监委建立统筹联动机制,各派驻机构发挥“前哨站”职能,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用好“驻点式”监督、“调研式”监督、“下沉式”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方式,精准监督州直部门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政治监督联动机制,建立县(市)和州直部门“两清单”,明确县(市)和州直部门“双责任”,对10县市和91家州级单位全覆盖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精准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在此基础上,该州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惩防治”一体发力,持续开展“嵌入式+跟进式”全程监督、“点穴式+机动式”穿透监督、“透明式+评议式”阳光监督,聚焦在执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中偏向、变通、走样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既破坏自然生态又破坏政治生态的腐败案件。今年以来,共开展环保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环保执法抽查检查796家次,立案查处31件,向县(市)政府发出提醒函17个,向县(市)分局发出工作提醒26次。

  在强力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该州纪委监委坚持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对典型案件“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通过拍摄《龙川江之问》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从权力运行、资金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查找廉洁风险点,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据统计,针对楚雄市龙川江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共问责党组织6个,13人受到责任追究。

  如今,行走龙川江边,碧草依依,花黄叶绿;水秀风清,生机盎然,绚烂的霞光照耀大地,将江面和对岸的高楼映得一片金黄,与蓝天相衬,江面金波荡漾,景象缤纷如画。

  “金沙江流域保护和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动金沙江流域保护和发展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督促各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合力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共同守护一江清水浩荡东流。(马学能)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yunlingyaowen_1020/124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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