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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深入交流 切实守护食药安全——最高检食品药品刑事案件办理情况专题调研座谈会在河南召开

时间:2023-10-1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9月20-21日,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吴楠一行带领河北、上海、江苏、湖南四省(直辖市)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同志,到河南调研督导食品药品刑事案件办理情况,专题调研座谈会由河南省院和郑州市院共同承办。河南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牛晓丽参加调研。河北、上海、江苏、湖南及河南五省(直辖市)三级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条线负责人、业务骨干共30余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牛晓丽副检察长介绍了河南省近年来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四个兄弟省份及河南省三级检察院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汇报了各地食品药品案件办理情况及经验做法。座谈会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就近年来食品药品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理论困惑与实践难题展开研讨。特别是针对办案中主观故意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中“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如何认定,妨害药品管理罪中“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如何认定,如何解决鉴定检验难,如何高效实现行刑衔接等问题展开深度研讨。调研过程中,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就上述问题积极提出认识和意见建议。

  吴楠在听取汇报过程中,不时与同志们交流互动,现场答疑解惑、指点迷津,提出宝贵指导意见,与会人员感到意犹未尽、受益匪浅。

  “大家讲的一些案例很有价值,各地办案情况和典型案例对最高检推动理论研究和法律修订具有重要的意义!调研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案例。”吴楠指导参会人员把调研座谈会上点到的案例进一步整理,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上报最高检。

  此次调研的目的是聚焦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食品药品犯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全面调研、深入交流,座谈会取得了预期成效。河南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部门将以这次调研为契机,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检察实践,努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食药品案件,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yw/202309/t20230925_59606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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